2019/11/25
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在电栅栏、投币启动的停车场门等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无效宣告。赵仓宏又不服,2019年8月21日,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,请求撤销该裁定。
这仅一例,各位读者,我们放任类似商标注册,放任类似商标注册后的使用,放任包含“红门”、“红门开”企业名称的使用,“红门”品牌呈现在市场上是怎样的品牌?没有持续多年较好的销售量,没有持续多年的证据库丰富,“红门”品牌能得到支持么?另,注册成功类似的商标,近似“红门”“红门开 开门红”的企业名称的使用就会“吉利来”么?思考使人进步,关注平添友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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